【资料图】
#如何看待村民私自搭建浮桥被判刑#
这座桥肯定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,但存在的过程和方式欠妥,万事皆有因果,不能以屁股决定脑袋。把人判了,是不是主要是修桥的问题,这个就仁者见仁了。
利己是我们每个人的本能,可要能真正做到从“利他”出发,这个事件才能真正做到解决吧。
暂不论举报者的动机,对于这种“义举”,提问五个问题。
私自搭建的桥,质量怎么保证?
桥以后万一出事了,谁的责任?
政府作为监管不作为应该担责吗?
过桥的人,是否需要对自己负责?
是否有相应的解决实际过桥问题的方案?
大家和平讨论,你杠就是你对[狗头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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